的不耐烦,就跟欠他什么了一样。
刚到审讯室就提出要找大使馆,还相当不配合,惹得胖子直接给了他一脚。
我拉住了胖子让他别冲动,这审讯室都有监控的,作为人民警察不能打人。
胖子一听便反驳我:“不能打人,那也是我国国民,像这种外国佬,还在我国境内犯事吊的不行就该打,打到他们服为止。”
话虽这么说,但我还是没有让胖子在动手,本来我们是有理的,他要是一打就没理了。
将胖子给安稳住后,我便站了起来,走到了那保镖的面前转了几圈,同时告诉他,大使馆是没了,不过领事馆倒是有,也会让他见。
在见之前他是不是该交代一下自己都干了什么?
那外国佬压根就没把我们放在眼里,还挑衅我们他犯事又如何,我们能把他怎么滴?不就是遣送回国吗?
胖子一听又来气了,猛的拍了一下桌子便指着那外国佬让其端正一下自己的态度,别找事。
那外国佬翘起了二郎腿,对于胖子的话,根本没放心上,还挑衅道:“我们外国人在你们华夏是有优先权的,我们的事你们警方必须得重视,我们来华夏就是为了享受这种高你们一等的权利的。”
挑衅完还不忘告诉我们,在没见到领事馆的人之前他什么都不会交代,我们要是敢动手,他就告我们,并且在他们国家散播华夏警察暴力执法,让全世界都看看我们的样子。
别说胖子了,就连我都有火了,要不是在审讯室我真的会动手,
但最终我还是忍住了,回到位置上,我也拍了拍拳头握的嘎吱响的胖子,让他调节一下情绪。
随后才问他姓名,以及哪个国家的。
这么问那外国佬还是回答了,他告诉我他叫史蒂芬库格,是美利坚人。
我询问他是从哪儿入的境,签证呢,拿出来!
史蒂芬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签证,这让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,按理说在看守所的人会将身上所有的东西全部没收。
史一凡就是个例子,手机还是胖子专门跑去拿的,可这史蒂芬直接将签证拿出来了,说明看守所的人并没有收取他的东西。
并且在看守所也没有得到特殊对待,这同样的事不同的待遇确实值得深思。
我将签证拿了过来,他确实叫史蒂芬库格,来自佛罗里达州,是以旅游的形式来华的,而他签证并非是本国签的,而是通过第三国签的证,是从缅甸过来的。
按旅游的时间来看,要求其在华不得超过一个月,而签证日期是在去年十二月份,到今年已经有六个多月了,签证早就过期了。
对于这种超过了滞留时间且不愿离开的外国人,是会将其驱逐出境遣送回国的。
史蒂芬库格已经达到了驱逐出境的要求,不管他有没有犯事都得滚蛋了。
我又尝试着询问他在缅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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