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模样大变的恍惚里,二话不说弃了吕布,带上几坛好酒,与许久不见的挚友叙旧去了。
屏退下人后,燕清难以置信地问:“议儿身上的变化,未免也太大了些罢?”
光是陆逊的肤色不复记忆里的白皙,而成了浅麦色这点,燕清倒不觉出奇。
毕竟在军中生活,常经风吹日晒,和安然坐家中读书写字相比,区别极大。
陆逊生得俊美,肤色深一些,只显健康,身材也不似从前那般单薄了,让燕清见后,是安心居多。
叫他感到不可思议的,却是那窜得快过头的个子。
满打满算也就两年不到的功夫,习惯了在谋士当中拥有身高优势,常常仗着个高俯视同僚的燕清,居然不得不平视自己儿子了。
说平视,还是客气的说法——如今的陆逊,显然比燕清还高上一些。
燕清不是不知道,史上的陆逊同诸葛亮一样,都生得高大颀长,身长八尺,可陆逊离及冠还有三年许,怎就高成这样了?
燕清毫不怀疑,按这个趋势下去,自己这项偷偷引以为傲的小优势,很快就得被打击得一点不剩。
“他这岁数,可不正是一天一变的?你快两年没见他,自然讶异。”郭嘉幸灾乐祸道:“见你也有今日,嘉心甚慰啊。”
燕清就知从这损友嘴里冒不出什么好话来,在分享了震惊之情后,他干脆地转移了话题,问道:“明日宣诏?”
郭嘉笑道:“主公亦是如此作想,你们倒是心有灵犀。待过了明日,便当称主公为燕公了。”
燕清也发自内心地笑了一笑,直言不讳道:“我与他只得彼此,朝夕相处多年,生出些默契来,又有甚么出奇?”
郭嘉眉心一跳,故意露出几分嫌弃之色:“多年不见,重光脸皮之厚,却是与日俱增了。”
“过奖。”燕清毫不客气道:“你若想同你那些貌美婢女心有灵犀,恐怕得先将心剖成八分了。”
“噢?”郭嘉懒洋洋地往后一躺,扯了扯嘴角道:“我还没得疯病,无端与她们交什么心?”
燕清莞尔:“你是真不准备续娶了?”
郭嘉不正经道:“若重光家中尚有姿貌似你般出众的未嫁姊妹,倒可考虑一二。”
“那需叫你失望了。”燕清耸了耸肩,笑着问道:“那诏书你藏在何地,容我一观。”
郭嘉闭眼道:“就在屉中,自己去取。”
其实只是送个诏书来,哪儿需要郭嘉亲自跑一趟?
不过是久不闻好友面,心里放心不下罢了。
燕清微微一笑,也不揭穿他的口是心非,按照他说的方位去找,一下就找到了,展开浏览数遍,终究是看那“燕公”二字,最为舒心顺眼。
哪怕没睁开眼,郭嘉也能想象得出燕清此刻所想,便假斥道:“重光可真是胆大包天,竟敢叫主公改冠夫姓。”
燕清哈哈一笑,踹他一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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